GB/T31863-2015《合同信用評價規范》
該標準是合同信用評價的基礎性規范,明確了合同信用評價的原則、指標體系、評價方法和流程。其核心是從企業合同管理的合規性、履約率、合同糾紛處理、信用記錄等維度,構建量化評價指標(如合同簽約率、履約率、違約率、客戶滿意度等),為判斷企業合同信用水平提供統一標準。
GB/T33718-2017《履約能力評價指南》
該標準聚焦企業履約能力的系統性評價,涵蓋履約能力的構成要素(如財務狀況、技術能力、生產資源、管理體系、人員素質等)、評價模型及實施步驟。其核心是通過評估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能力(如能否按約定時間、質量、成本交付產品或服務),為合同相對方提供決策參考,也為企業自我提升提供方向。
履約能力(合同信用)管理體系認證適用于各類企業(包括生產制造、服務、貿易等行業),尤其是在市場交易中頻繁涉及合同簽訂與履行的組織。認證范圍覆蓋企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,包括合同策劃、談判、簽訂、履行、變更、終止及糾紛處理等環節。
企業依據兩項標準要求,建立合同信用與履約能力管理體系,明確崗位職責、流程制度及評價機制,并試運行一段時間;
向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提交認證申請,提供體系文件、合同臺賬、履約記錄等證明材料;
認證機構進行文件審核(審查體系的完整性和合規性)和現場審核(驗證體系運行的有效性,如抽查合同履約情況、訪談相關人員);
審核通過后頒發認證證書,證書有效期通常為 3 年,期間需通過年度監督審核,確保體系持續符合標準要求。
綜上,GB/T33718-2017 和 GB/T31863-2015 構建的履約能力(合同信用)管理體系認證,既是企業規范內部管理、降低風險的有效工具,也是提升市場競爭力、參與社會誠信建設的重要途徑,對推動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